生前写有遗嘱,应该如何继承?
案例:我父亲前几个月去世了,我们后来整理他的遗物时才发现,他写有一份遗嘱,遗嘱称将他的财产中的二分之一分给已经嫁出去的大姐。我们有四兄妹,我哥哥和弟弟都不同意父亲的遗嘱,家中眼看就要陷入一场纠纷,我想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继承关系的?
分析: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你父亲在世时订立了遗嘱,将财产中的二分之一给你大姐,这是法律允许的,不能因为你大姐嫁出去了而剥夺其遗嘱继承的权利,当然你父亲处分的财产中应当先区分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大姐按遗嘱继承后,剩余的财产可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