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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不当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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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

 

这是一段比较偏僻的县级公路,因为有了高速公路,以往喧嚣的公路此时显得相对安静。

这时,一辆满载着货物的汽车从远处驶来。突然,从公路的旁边一条小路上冲出一辆小汽车,挡在路中间。

“陈老板,想不到吧?我们会在这里碰面。你堂堂的陈老板不走高速公路,却走这样一条偏僻的小路,可谓是用心良苦呀!”从小汽车里下来男子,对着从货车上下来的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讥讽着。

“哈哈,我还以为遇上了劫匪呢。原来是何老板呀,不知何老板拦住我有何见教?”陈老板这时头上已经渗出了一些细汗,嘴里的话语虽然很流畅,但心里已经在“嘭嘭”直打鼓了。

“你说我在这里拦你做什么?装糊涂哪?”

“噢,我明白了,不就十万块钱嘛!”

原来,陈老板与何老板是生意伙伴,几年来双方合作尚好。但陈老板去年以亲戚的名义与他人合伙又办了一个新企业,将应付给何老板二十多万元货款挪用了。何老板宽限再宽限,拖了一年多,差不多磨破了嘴皮,陈老板只给了一半,剩下的就拖着不给了,还把自己的工厂关闭了,原来的手机号码也不用了。何老板找不到人,只好请“私人侦探”调查,得知陈老板有一批价值十多万元的货物将悄悄地送往外地,便带人将陈老板连人带货给拦下了。

“你很不够朋友,没你这样赖帐的!”何老板愤懑地斥责道:“你不仁,我也不义,这批货我先替你保管,还钱就把货拉走。”

“何老板,不要这样嘛!你那十万元我一定会还你的,等我把这一车货物运到外地卖了后就还你。”

“你的话还能信?”何老板走到车前对司机说:“司机大佬,跟我们的车走,运费我先付给你。”他转身又对陈老板说:“我们是老朋友,欠钱归欠钱,坐我的车,我请你喝酒,老规矩,一人一瓶,饭后送你回去,尽快拿钱来取货。”

陈老板无奈,只好上了何老板的车。

当晚,陈老板回去后,想了半夜,心生一条计策。

第二天,陈老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称自己的货被劫了。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但经过调查后,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

陈老板无奈,只好打电话与何老板协商,称这批货比较急,恳求何老板高抬贵手,将货还给他,他会尽快偿还何老板债款的。但何老板无法再相信他。

陈老板向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何老板以这种方式要回货款是法律禁止的,虽不构成犯罪,但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陈老板一听,又生一计,马上将何老板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其合法所有的十多万元货物。

何老板收到传票后,更加气愤。欠债不还,反将自己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陈老板认为,欠何老板的债款是事实,但被告以这种方式来索债是违法的,被告没有权利扣押他的货物,被告应当返还扣押的货物。

被告何老板认为,原告欠其十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要都不还,后来竟然躲避不见,被告是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恳请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以该批货物来抵扣他的债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该案中被告将原告的十多万元财产私自扣押,其索债的行为方式不当,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被扣扣的财物,故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对何老板进行了罚款处理。而对何老板提出的双方存在债务关系的抗辩理由,法院认为这是另一法律关系,可另行起诉。

判决书下来后,何老板傻眼了,他这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他的脑子也一下子转过弯来了,东边不亮西边亮,他迅速聘请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陈老板向他支付十万元货款及利息,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批货物进行了诉讼保全。

罗律师点评: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之为自助行为。由于这种自助行为容易造成侵权,使用不当会激化矛盾,而且过多的自助行为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世界各国在立法时均对自助行为的实施持谨慎的态度。而我国的法律明确禁止这种自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本条规定就是对债权人自助行为的禁止。

就财物自助行为来讲,目前法律规定只有在保管、运输等合同中,债权人有留置对方财产来抵偿欠款的权利。而对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债权人要实现债权必须依靠法律进行救助。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债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债权人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施所谓的自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就类似该案中的情况而言,若纠纷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的合法财物时,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迅速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以防止财物被转移。

若纠纷还未进入诉讼何序,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然后在十五天之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紧急,法院人员不能即刻到达现场时,债权人是绝对不能拦挡他人时间太久的,否则极有可能违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构成犯罪。如遇到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可以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虽然没有裁决、审判权,但可通过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协调处理。譬如公安机关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此时双方自愿达成还债协议并当场办结,债权人也就达到了追债的目的;若双方当场达不成协议,债权人就应在确保对方财物还未转移的前提下,通过及时立案,申请诉前保全等途径,由人民法院扣押、查封、冻结财物,这样就可以通过正当合法且最为有效的渠道实现自己的债权。

                       (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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