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工伤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有一老乡,因和人在同一厂工作时发生过冲突,当时厂里也有过调解,双方都口头答应不与计较,可是过了几天,那人出了厂,出厂后他拿着刀在厂门口把我老乡砍了两刀,经医生检查,被砍断了五根手筋,现在花了一万多元药费,现在砍他的人抓到了,可是他跟本没有能力付医药费,因为他没有父亲,母亲又已改嫁,只有叔叔和大伯.我想请教一下,我老乡的医药费,厂里应不应该负担,该负担多少?如果负担了,我老乡的工资厂里该不该给结算?还能得到什么样的陪赏吗???
来自: 219.135.129.61 留言时间: 2008/7/29 2:56:18
回复内容 你老乡不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伤,所以不是工伤.工厂如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则另当别论.你老乡的工资厂里是应当结算的.
回复: 罗学源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30 22:15:59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