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 上周我到某汽车销售店看车,接待人员陪同试驾,在行驶过程中蹭到了路边绿化带,刮出了一条痕,汽车销售店称因我的驾驶行为导致车辆损伤,需由我承担责任,请问,销售店或接待人员是否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李女士驾驶汽车试驾,由于驾驶不当导致车辆刮花,这是李女士的过错,应当由李女士承担责任。接待人员无法控制,也无法预见该事件的发生,因此与他们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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