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所在公司因业务发展要搬迁到其他城市,因为路程较远,很多员工都不愿意前往继续工作,请问,我们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是否需对不愿去得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如果公司与刘先生的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有明确约定,公司就不能随意要求员工到其他地方工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根据工龄的长短对员工作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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