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廖君君:我在市内一家外贸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公司领导春节期间安排我到合作工厂监工,但并没有支付加班费的意向。我拒绝后,却收到了公司领导作出的对我停职一个月的处理决定。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该如何采取行动?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公司不支付加班费而强行要求加班,公司领导对廖君君作出停职一个月的处理的决定,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廖君君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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